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市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管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迈向新台阶,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的通知》(皖安〔2025〕10号)及市政府领导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危险化学品源头、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等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明确的责任分工,序时抓好任务落实。
附件:1.池州市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
池州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附件1:
池州市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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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阶段 |
任务 |
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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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化学品源头安全风险管控 |
1.防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 |
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化工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和石化产业提质升级。 |
持续开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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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 |
持续开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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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
2026年6月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负责;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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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动精细化工企业按要求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用。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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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续开展安全许可审批,配合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省级复核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 |
重点县指导服务每年一次;持续配合推进省级复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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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管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 |
持续深化开展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 |
持续开展 |
东至县安委会负责,东至经开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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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优化完善东至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及成果运用,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
持续开展 |
东至县安委会负责,东至经开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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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习先进典型经验,提升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运营效能。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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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动化工园区提升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水平,配置应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远程在线监测预警、移动式布控球等新技术、新设备。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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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好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成果,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带动化工园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
持续开展 |
市安委会办公室、东至县安委会负责,东至经开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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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5年底完成D级化工园区市级评估复核。 |
2025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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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落实安全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机制和项目禁限批要求,严格限制高安全风险等级(A级)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B级)园区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未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园区不得扩区。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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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落实化学品鉴定分类和登记管理制度 |
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开展化学品普查、鉴定分类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加强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配合省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鉴定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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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每年组织开展1次化学品鉴定分类和危险化学品登记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完善化学品鉴定分类和登记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将相关执法融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 |
2026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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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风险管控 |
4.管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 |
健全重大危险源线上线下融合的常态化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落实消地联合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每年开展一次“消地协作”检查。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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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宣贯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和新修订的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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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重大危险源线上监管,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深化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人员定位(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场景应用,推动建设报警优化管理、关键机泵状态监测等场景功能。 |
2025年12月底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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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管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 |
每年开展1次硝化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专家指导服务。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东至县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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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严格执行《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加快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完成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淘汰退出和改造提升。 |
持续开展,华尔泰公司双氧水装置改造工作2026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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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动涉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企业按要求完成更新升级;鼓励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硝化装置改为连续流。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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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推动氯化(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安徽苏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兴隆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氟化(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至德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氮化(东至德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过氧化(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艺企业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 |
2025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进展,2026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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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落实《氰化物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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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6.管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 |
分年度细化完善淘汰、退出装置、储罐台账和任务清单。 |
每年3月底 |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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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强化调度督导,对照年度任务清单,持续推进对账销号。 |
分年度推进任务 对账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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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按照化工装置老化评估规范,常态化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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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积极争取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项目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对标《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改造提升,提高安全设防标准要求,规范加强设计、运行、检维修、应急等安全管理。 |
持续开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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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管控停产企业安全风险 |
加强转产、停产、停业、解散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管控,特别是化工园区内“僵尸”企业。推动企业按规定科学编制处置方案并及时报相关部门备案,及时依法注销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妥善处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县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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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风险管控 |
8.强化经营安全全链条协同监管 |
加强部门协同和监管信息共享,“线上+线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加强审管衔接,依托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开展“集中统一配号”,实施“一企一档”分类分级精准监管。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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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9.管控油气储存领域安全风险 |
配合做好油气储存企业(中石化池州公司、中航油池州公司)关键信息逐级接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监测预警和线上监管。 |
2025年12月底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中石化池州公司、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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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对重点时段安全风险开展提级管控,指导企业做好重点风险防范和先期应急处置。持续优化中小油气储存企业专家指导服务质效,突出共性问题和“屡查屡犯”问题隐患整治。常态化开展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自评和深度评估与整治。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各地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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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管控 |
10.管控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风险 |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相关企业和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制定完善行业安全管理规范,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
持续开展 |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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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11.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监管 |
严格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一定量化工企业的许可管理,加强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各地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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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开展特殊作业、异常工况安全处置等安全专题培训,将作业安全管理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重点内容。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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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管控 |
12.健全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链条 |
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船舶运输市场准入关,加强车辆、船舶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
持续开展 |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地安委会 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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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督促危险货物港口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储罐检测和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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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车船非法改装、违规装卸作业等违法行为。 |
持续开展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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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推进在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
2025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开展 |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地安委会 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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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全面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深化危险货物运输交通安全风险综合评价体系构建、模型研发和标准整合,常态化开展跨部门信息比对、风险动态评价、画像报告推送、“红黄绿”三级监管等工作。 |
2025年12月底 |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地安委会 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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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 |
13.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 |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信息共享,互通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贮存、废弃危险化学品等信息,完善问题线索移交和联合会商机制。巩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成果,常态化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情况,压实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 |
持续开展 |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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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14.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则 |
宣贯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池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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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减少检查频次。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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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 |
15.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法制 |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出台后及时组织学习宣贯落实,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各地安委会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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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在产化工企业已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督促新建化工企业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
持续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各地安委会 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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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学好用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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