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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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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转发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办函〔2025〕3号)要求,深刻吸取今年国内粉尘爆炸典型事故教训,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加强全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粉尘涉爆企业风险底数。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对照前期监管台账,深入企业生产一线,6月底前完成全覆盖核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风险底数,建立包含涉粉种类、涉粉人数、除尘系统、生产状态等基本信息台账,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同时,所有粉尘涉爆企业信息要录入安徽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确保企业底数实时更新,杜绝“漏管失控”。

二、扎实开展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治理。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度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2025年度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暨“小切口”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的10项判定情形,聚焦除尘系统防爆措施够不够、点火源防范措施全不全、粉尘清理及不及时、湿式除尘是否“干式运行”等重点问题,深化专项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作用,动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每季度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每班对涉粉作业现场及时清理,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所有粉尘涉爆企业6月底前要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内部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何措施,确保动态清零;对内部报告的一般隐患要责任到人,立行立改,确保“清仓见底”。结合执法计划,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大事故隐患,对涉粉作业3人以上金属粉尘及10人以上其他粉尘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隐患拒不整改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一案双罚”、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

三、加快推进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全市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和3月26日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9月底前完成3人以上金属粉尘及10人以上其他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企业端改造,10月底前全部完成除尘系统运行参数(水位、流量、温度等)和视频监控数据全量接入省级监测预警平台。同时,企业应建立监测设备日常维护制度,确保在线率100%。

四、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指导督促企业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大力推进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切实降低现场作业风险。指导企业合理规划生产工艺布局,通过防火防爆墙等措施进行区域隔离,实现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数“应减尽减”。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探索推行铝镁钛金属粉尘企业除尘系统单机化、小型化,降低粉尘积聚风险。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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