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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池州市建设领域夏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的通知

来源: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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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池州市建设领域夏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池州市城镇燃气夏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池州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2

 

送:县区安委办住建局。

 

池州市建设领域夏季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落实好夏季高温、强降雨、雷暴、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防范措施,做好台风、地震、内涝等自然灾害应对处置措施,切实加强夏季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高坠、坍塌、有限空间、动火作业、触电、物体打击或车辆伤害等六类重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领域夏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高坠、坍塌、有限空间、动火作业、触电、物体打击或车辆伤害等六类重点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9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或项目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带队检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投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日志”和安全员佩戴检查记录仪上岗制度

(二)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突出高坠、坍塌、有限空间、动火作业、触电、物体打击或车辆伤害等事故预防措施是否落实。要高度重视在建园区厂房、招商引资项目、政府重点工程、“保交楼”、“保交房”项目和“小散”零星工程安全风险防控。

(三)防暑防汛措施落实情。是否严格执行高温作业相关规定,涉及基坑沟槽作业项目是否排查消除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准备防汛物资。

(四)重大事故隐患消除情况。是否学习宣贯新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建立管理台账。

(五)小散工程纳管情况属地、部门是否宣贯并落实小散工程纳管工作要求。

四、任务分工

发改部门突出电力、铁路建设项目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突出房屋市政领域相关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突出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利部门突出水利建设工程、水利设备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城管部门突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渣土车辆及运输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消防救援部门突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事故调查环节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突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开展全面摸排。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整治重点,对在建工程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和识别,对其中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建立跟踪消除台账,确保精准发现、及时消除。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将整治重点纳入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和暗查暗访等检查范围。行动期间,每月25日前报送《建设领域夏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至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程程)。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检查发现整治重点落实不到位的,要倒查分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倒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依法采取责令整改、停工整顿、约谈通报、行政处罚等措施,对因制度落实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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